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坚决扛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,持续巩固提升福州市生态环境质量,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《福州市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三年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会议要求,福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统一思想、凝聚共识,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,力争用3年时间补短板、强弱项,推动实施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项目,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,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、创造人民高品质生活,努力建设山清水秀城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和高颜值美丽福州样板。
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福州样板
《方案》以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,提出到2025年,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并总体保持优良,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优于98.9%,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中保持前列;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,主要流域国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100%,Ⅰ-Ⅱ类水质比例稳中有升,小流域水质保持优良,不出现劣Ⅴ类水体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(一、二类)面积比例完成省下达考核目标。
建立“一本账”两项机制分类施策整治
为全面摸清环境问题,福州市将采取上级点、本级查、基层摸、群众报等方式收集突出环境问题线索,研究后列入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“一本账”,各县(市)区结合实际同步建立本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“一本账”。“一本账”实施分县区动态管理,由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向各县(市)区政府交办突出环境问题,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围绕突出环境问题制定整改方案,按照强化管理类、工程治理类、结构调整类、政策完善类等类别进行分类整治。
此外,将精准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福州市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库,实现项目动态更新,滚动推进。定期组织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“一县一会商”“一要素一会商”,接续谋划重点治理项目。建立领导挂钩督办机制,定期通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。
智慧赋能保障整治成效
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快生态云平台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模块建设,实现监测数据、信访数据、问题清单、治理项目、资金投入等信息集成共享。加强各类环境问题、风险隐患的预警、预判、预报能力,实现问题查得清,项目进展看得见,整改成效可评估。
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,定期听取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,研究问题线索列入“一本账”以及后续分类处理、成效巩固等事宜。此外,《方案》还提出了考核激励的相关举措,激励干部担当作为。
——来源: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